2016年1月14日,欧盟《官方公报》刊出欧洲委员会 (欧委会)第2016/26号法例,限制在欧盟市场投放含有壬基酚聚氧乙烯醚(NPE)的纺织制品。根据该法例,在2021年2月3日之后,含有NPE的纺织制品不得投放到欧盟市场,这项限制适用于在正常产品周期会用水洗涤的纺织制品,其所含NPE浓度不得相当于或超过纺织制品或其部件重量的0.01%。限制措施已载入《化学品注册、评估、授权和限制法规》(REACH法规)的附件XVII。但欧盟在5年过渡期届满后才落实限制措施。